在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时,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首先是协议优先。要是合同双方在买卖合同里约定了管辖法院,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约定的法院就是管辖法院。举个例子,双方约定由某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只要符合级别和专属管辖的要求,就按这个约定来。
要是合同中没约定管辖法院,那就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怎么确定呢?对于公民来说,就是其户籍所在地;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相对复杂。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那约定的履行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合同对履行地点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况又不同。如果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外,在一些特殊买卖中,像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一般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要是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就按约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