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执行阶段交了评估费之后,要是案件被发回重审了,有这样一些处理办法。先说评估费这一块,一般情况下,交评估费是为了在执行的时候确定财产的价值。现在案件发回重审,执行程序暂时停下来了,那之前交的评估费是可以申请退回来的。当事人得给执行法院交一份书面申请,把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况说清楚,让法院去跟评估机构沟通退费的事儿。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和评估机构商量,如果评估工作还没开始或者没做完,评估机构一般会把相应的费用退给咱们。
2、再说案件本身,发回重审就是让案件回到原审法院,重新按照一审程序全面审查。这时候,当事人得积极准备新的证据和论点,好好参与重审。原执行阶段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可能会根据重审的情况调整。要是重审结果和原来的判决一样,执行程序会接着进行,到时候可能得重新启动评估程序,还得再交一次评估费。要是重审结果改变了原来的判决,那执行程序就得按照新的判决结果重新确定执行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