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递交后,受理时间因案件类型而异。
在民事案件中,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要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需在5日内把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要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会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把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实际操作中,二审法院一般会及时对上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就会受理,通常一个月内完成这一系列流程,进入受理阶段。
对于刑事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若不服一审判决、裁定而上诉,原审人民法院接到上诉状后,要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把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二审法院通常也会快速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会较快受理,一般一个月左右会有明确的受理结果,但可能受案件复杂性等因素影响。
如果遇到上诉受理时间过长的情况,当事人可联系原审法院或二审法院了解进展,要求说明情况。若存在违规拖延,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