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离婚申请后是能撤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可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另外,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也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选择诉讼离婚,在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前,原告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离婚诉讼的请求,不过是否准许得由人民法院裁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果有撤回离婚申请的想法,协议离婚的要注意在规定的三十天冷静期内去办理撤回手续,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填好申请书。诉讼离婚的,要及时向法院提出撤回请求。同时,不管是哪种方式,都要慎重考虑,避免冲动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