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可能会遇到两个合同的管辖约定不一致的情况,这时候该怎么处理是有门道的。下面就来讲讲这些不同情形及应对办法。
要是两个合同是独立的,那简单来说,它们各自的管辖约定就像每个合同的“专属规则”,对签合同的人都有约束作用。如果合同里出了纠纷,就得按照合同自己约定的管辖法院去处理。
要是两个合同有关联,像后一个合同是对前一个合同补充或者修改了。要是后合同没明确说否定前一个合同的管辖约定,通常应该优先遵照后合同约定的管辖,毕竟后合同更能体现咱们最新的想法。如果后合同明确说了要变更前一个合同的管辖约定,那就以后合同为准。
有时候,两个合同的管辖约定都有效,可又不能用上面那些办法来确定管辖,双方还因为管辖问题起了争执。这种情况先可以坐下来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要是协商不下来也别慌,当事人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断到底该由哪个法院管。法院在做决定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合同是在哪儿履行的、当事人家在哪儿等和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点,按照民事诉讼法里关于管辖的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建议就是,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管辖约定写清楚,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要是遇到管辖问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