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民事纠纷打官司,从法律程序来说,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
一审是民事纠纷的第一次审理。要是有一方当事人就纠纷到法院去起诉,法院受理之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然后作出判决。在这个阶段,法院会认真审查各种证据,判定谁对谁错,该怎么处理。
要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别着急,法律给了一定的救济途径。当事人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这样就进入了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主要审查和上诉请求相关的事实,还有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而且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般来说,二审结束,这个案件的诉讼程序也就结束了,双方都得按照这个判决执行。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当事人觉得终审判决有错误,还能申请再审。不过再审可不是随便就能启动的,它是一种审判监督程序,不是每个案子都会经历。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才行,比如有新的证据能推翻原来的判决,或者原来的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实有错误等。法院会审查是否符合这些情形,然后决定要不要启动再审。
所以,理论上普通民事纠纷可能会打三次官司,也就是一审、二审和再审。但实际上,绝大多数案件在一审或者二审就有了最终的结果,不会走到再审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