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一般授权委托,是委托人给代理人授予普通诉讼权利的委托方式,委托范围主要是程序性事务。
在程序上,代理人能做不少事。可以代为提起诉讼,帮着启动法律程序;能申请回避,保证审判公正;还可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在庭审里陈述事实、提交证据材料。另外,也能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同时,代理人能代为签收法律文书,像传票、判决书之类的。
但一般授权委托有局限,不包括实体权利处分事项。比如,不能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也不能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这些行为和委托人实体权益直接相关,得有特别授权才行。
当事人进行一般授权委托,要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授权范围,防止因授权不明起纠纷。要是诉讼中需要代理人处理实体权利事项,当事人就得另行办理特别授权委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