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里没约定违约责任时,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要是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让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这些违约责任。
先说说继续履行。要是一方没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接着完成该做的事。就像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没交付货物,买方就有权要求卖方把货物交出来。
采取补救措施一般用在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打个比方,交付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受损害的一方能合理地选择让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是很常见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损失赔偿的金额应该和因为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这里面还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得到的利益。不过,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者应该预见到的,因为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还有一点要注意,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得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是没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了,就不能就扩大的这部分损失要求赔偿。而当事人为了防止损失扩大花的合理费用,得由违约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