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的债务人为了不还钱,会想办法转移自己的财产。债权人要是碰到这种情况,可以试试下面这些办法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要是在还钱的日子还没到的时候,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偷偷转移财产的苗头,就可以根据《民法典》提出不安抗辩。简单来说,如果是先履行义务的那方,有明确证据表明对方做生意亏得厉害,或者把财产转走、资金抽逃来赖账,那这方就可以暂时不继续履行义务了,并且要马上告诉对方。如果对方能提供合适的担保,这边就要继续按约定做;要是对方在合理的时间里既没恢复还钱的能力,也没提供担保,那暂时停手的一方就可以取消合同。
要是还钱的时间到了,可债务人免费把财产送给别人,或者用特别低的价格卖出去,这影响到债权人收回钱,而且买财产的人也知道这事儿,那债权人能依据《民法典》把这个买卖给撤销。具体做法是到法院去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转财产的行为。不过,从债权人知道能撤销这件事开始,要在一年内去做这个事儿;要是从债务人转财产那天开始算,过了五年都没去行使这个撤销权,那这个权利就没了。
债权人还能在起诉之前或者打官司的时候,让法院把债务人的财产先保住,这样能防止债务人接着转移财产。另外,如果债务人故意转移财产的情况特别严重,有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时,债权人就可以通过刑事方面的法律途径来让债务人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