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搭乘致损,说的就是非营运的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让无偿搭乘的人受了伤,而且这事故责任是出在该机动车这一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的责任认定,得分不同情形来看。
要是驾驶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那他就得承担赔偿责任。故意的意思就是,驾驶人明明知道自己这么做会让搭乘人受伤,但还是积极地去做,或者对结果不管不顾。重大过失呢,就像是驾驶人酒驾、超速,或者严重违规驾驶,这是违反了普通人该有的注意义务。出现这种情况,驾驶人要对搭乘人的损伤进行赔偿。
要是驾驶人只有一般过失,那可以适当减轻他的赔偿责任。一般过失就是说驾驶人有点疏忽,但还没到重大过失那么严重。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况要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也是为了鼓励大家善意搭载他人。
要是交通事故是第三人造成的,而且第三人要负全部责任,那搭乘人的损失就由第三人来赔偿。要是驾驶人也有一定责任,那就得根据他过错的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善意搭乘致损的责任认定,得综合考虑驾驶人的过错程度、事故是怎么造成的等因素。这么做既能保护搭乘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对善意搭载他人的行为给予一定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