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法院开庭时,原告一般能撤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准不准由法院裁定。
原告有申请撤诉的权利,这属于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不过,法院会审查撤诉申请。要是撤诉是原告真实意思,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法院通常会裁定准许撤诉。
有些情形下,法院可能不准许撤诉。像被告提了反诉,这时原告撤诉可能影响被告合法权益;或者撤诉不是原告真实意愿,是受他人胁迫;又或者撤诉会让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受损。出现这些情况,法院可能裁定不准撤诉。
如果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诉讼程序就终结了,之后原告还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要是法院裁定不准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原告想撤诉,要确保是自己真实意愿,且不损害他人权益。若有被告反诉等情况,需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