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还,债权人提出二折收回欠款,其实就是和债务人商量变更还钱的方式和金额,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的。
在法院执行阶段,双方能自己达成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过程中,要是双方自行和解达成了协议,执行员会把协议内容记到笔录里,然后让双方签字或盖章。要是债务人真没能力还钱,债权人也同意二折收回欠款,双方签了书面的和解协议,那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执行法院会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按照和解协议来处理执行案件。
但债权人得想清楚,二折收回欠款可能会有损失。一旦和解协议达成并且执行完了,债权债务关系就按新协议结束了,债权人不能再根据原来的判决让债务人还剩下的钱。要是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生效的法律文书。
所以,债权人在做决定时要权衡利弊,考虑清楚二折收回欠款是否值得。毕竟一旦达成和解协议,就不能轻易反悔,得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