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把公款挪作个人使用,像拿去搞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都不还。
这种犯罪的量刑分三个档次。要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达到3万元以上;或者挪用公款去营利,或者超过三个月没还,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或者挪用公款去营利,或者超过三个月没还,数额达到500万元以上,而且情节严重,比如挪用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因挪用造成严重损失等,就会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要是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还不退还,就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里的“数额巨大”,非法活动是300万元以上,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是500万元以上。
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是否退还,以及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的损失等情况。要是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等情节,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严守法律,别碰挪用公款这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