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是夫妻在婚姻期间签的协议,内容常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事儿。签了婚内协议后反悔,协议有没有效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婚内协议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想法,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更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协议从签的时候起就成立生效了。就算有一方后来反悔,协议还是有法律效力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反悔的一方按协议做。
举个例子,协议里要是有一方自愿把个人财产部分送给另一方的内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送的一方可以撤回送财产这个决定。不过,要是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是那种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不能撤销的赠与合同,就不能撤回了。
要是协议有无效的情况,像用合法的形式去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等,哪怕双方都签了字,协议也是没用的。要是协议存在能撤销的情况,比如一方是被欺诈、胁迫着签的协议,受损害的一方能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的事儿那天算起一年内,行使撤销协议的权利。协议被撤销以后,就从最开始就没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