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权损害赔偿承担责任的方式有很多种。
首先是停止侵害。要是侵权行为正在发生,受害人能要求侵权人马上停下来,避免损害变得更严重。比如说,有人在你家门前持续制造噪音影响你生活,你就可以要求对方停止。
排除妨碍也很重要。如果侵权行为影响了别人对物权等权利的正常行使,侵权人就得把妨碍的因素去除。像邻居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影响你通行,就需要他把杂物清走。
当存在现实危险但还没实际造成损害时,就适用消除危险。侵权人要采取措施把危险消除掉。比如,某商家的广告牌摇摇欲坠,可能砸伤人,商家就要及时加固或拆除。
如果侵权人非法占有了别人的财产,就得把财产返还给权利人。就像捡到别人的东西不还,这时候就该还回去。要是财产被损坏了,侵权人要把它修复到没损害之前的状态,这就是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方式,分为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算财产损失的时候,一般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来算。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产生的合理费用,还有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减少的收入。要是造成残疾,还得赔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等;造成死亡的,要赔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另外,当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并造成不良影响时,还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这些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用,也能好几种一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