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书长时间不出,不同情况有不同解决办法。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认定书应在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出具。要是超期没出,可先和负责的交警沟通,问问延迟原因。要是因为检验、鉴定没完成这类客观原因,那就等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后认定书会出具。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在勘查现场之日起规定工作日内制作认定书;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规定工作日内制作。若长时间没出且没正当理由,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投诉,让他们督促下级部门尽快出具。也能向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举报,由督察部门调查并督促处理。另外,当事人还能申请行政复议,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作为的情况提出复议。如果复议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及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