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胜诉的被告一般能申请解除房产保全。房产保全是诉讼里的财产保全手段,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打官司期间转移、隐藏财产,保证日后判决能顺利执行。要是一审判决被告赢了,就说明原告的诉求没得到法院认可,这时候再保全被告的房产,就失去了保障执行的意义。
按照《民事诉讼法》,在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就得裁定解除保全。一审被告胜诉后,可以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同时附上一审判决书等材料,以此证明案子已经有了对自己有利的判决,没必要再继续保全。法院审查后,如果觉得符合解除条件,就会作出解除房产保全的裁定,还会及时通知协助执行部门办理解除手续。
但要注意,如果原告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情况就不一样了。二审期间,房产保全可能继续有效,被告能不能成功解除保全,得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二审进展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