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里没约定抚养费的情况下,起诉主体得依据具体诉求来确定。
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为自身经济状况有了变化,或者孩子生活成本增加等,想让对方支付抚养费,那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去起诉。离婚之后,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责任。要是一方承担了更多的抚养工作,还遇到了经济困难,按照民法里公平的原则,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父母要抚养子女的规定,就有权利向另一方要相应的费用。比如,原本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收入稳定,后来失业了,独自抚养孩子压力很大,这时就可以自己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要是为了解决孩子日常的生活、上学、看病等费用问题,就得让子女当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打官司。毕竟子女才是抚养费的直接受益者,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要是抚养费不够,影响到孩子正常生活了,子女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让没直接抚养自己的一方支付费用,保障自己的权益。比如孩子上学需要报辅导班,费用增多,而当前抚养费不够支付时,就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
法律建议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遇到经济困难时,要及时收集自身经济状况变化和孩子生活成本增加的证据,以便起诉时使用。以子女名义起诉时,要准备好孩子各项费用支出的凭证,这样更有利于保障孩子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