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去世了,留下了欠条,只要符合一定条件,他的儿女是可以起诉欠债人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属于公民去世时遗留的合法财产。要是欠债的人不在了,他的这笔债权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儿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能依法继承这笔债权,也就有权利以原告的身份去起诉债务人还钱。
不过,起诉得满足法定条件才行。首先,原告要和这个案子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儿女作为继承人,就符合这个条件。第二,得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欠条上的那个债务人。第三,得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要明确说出让债务人还多少钱,以及借钱这件事的情况。最后,这个案子得是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而且要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来管。
在实际操作中,儿女起诉的时候,要向法院提供证据来证明债权是存在的,像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都可以。要是有好几个儿女都是继承人,一般他们得一起作为原告去打官司。要是死者有遗嘱,指定了其他继承人来继承这笔债权,那就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