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搞不清要约邀请的效力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要约,本身没有法律约束力,但特定情形下会有效力。从责任承担讲,如果要约邀请人有欺诈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要担缔约过失责任。比如故意提供假信息,让对方基于邀请做准备工作花了钱,邀请人就得赔偿。
按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要约邀请虽没强制缔约效力,但邀请人要保证内容真实确定。要是随意变更或撤回邀请,导致对方合理信赖利益受损,也得赔偿。
要约邀请内容可能成为后续合同的一部分。双方达成一致签合同,邀请里部分内容可能被吸收进合同,约束双方。
但要约邀请和要约效力不同,它主要是唤起别人发要约,不是直接订立合同。判断要约邀请效力,得综合具体情形、交易习惯和法律规定。大家遇到相关问题,要多留意这些要点,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