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补偿金给多少,没有个固定的数,得看具体情况来定。按照《民法典》,要是夫妻里一方为了照顾孩子、伺候老人,或者帮着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那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利跟另一方要补偿,另一方也得给。至于是给多还是给少,可以夫妻自己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法院在决定补偿数额的时候,要考虑好多事儿。比如说付出的多少,如果一方像全职主妇或者主夫那样,好几年都一心一意扑在家庭上,照顾孩子、伺候老人花了好多心思,那补偿一般会多给点;要是就帮忙做了一阵子事儿,那补偿就会少一点。还得看有没有过错,要是另一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这些严重问题,那给补偿的时候就会多照顾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另外,两人的经济条件也会影响补偿。收入高、家底厚的一方,就得多出点补偿;要是给补偿的一方自己过得也不宽裕,那也不能逼着人家给太多。
要是你遇到这种事儿,先试试跟对方坐下来好好商量补偿的数额。要是商量不行,那就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像照顾家庭的支出票据、对方过错的证明啥的,然后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一个合理的补偿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