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直接去法院起诉,但有些情况下,部分自诉案件会按公诉程序处理。
侮辱、诽谤案通常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告才处理。不过,如果侮辱、诽谤行为造成了像引发群体性事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后果,或是损害了国家形象、声誉等国家利益,就会按公诉程序来追诉。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通常也属于自诉案件。但要是导致被害人死亡,不管是被害人自杀死亡,还是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就会转为公诉案件。
虐待案一般也是被害人自己去告诉才处理。但要是被害人没能力告诉,或者因为受到强制、威吓没办法告诉,检察院就会提起公诉,保障被害人的权益。
侵占案比较特殊,它是绝对的自诉案件,只能由被害人自己去自诉,不会按公诉程序处理。
当这些自诉案件出现特定严重情节,或是被害人没办法正常行使自诉权利时,就会从自诉转为公诉,这样能保证法律公正实施,有效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