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中担全责,对方提出换新配件要求,可这样处理:
先依据《民法典》,侵权人要担责,赔偿以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为原则。对于对方换新要求,得判断配件是否真需换。要是配件能修复且修复后能正常用,一般不用换。可和对方协商,让专业评估机构或保险公司定损员评估配件受损情况,确定是换还是修。
评估后若确定配件需换,且在保险理赔范围,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其按合同约定赔偿。同时保留好评估报告、维修发票等证据,方便后续理赔和处理纠纷。
要是对方要求不合理,过度主张换配件,可拒绝。若协商不成对方可能诉讼,这时要积极收集证据,像事故现场照片、评估报告等,证明配件无需换,维护自身权益。
面对对方换新要求,要冷静,按法律和客观事实处理,避免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