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起诉多个被告时,若被告之间相互作证,这类证人证言的审查,得从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几方面综合考量。
合法性上,得先看证人有没有作证资格,作证程序是否合法。比如,证人得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作证时不能有被威胁、引诱等非法获取证言的情况。要是存在违法情形,那这个证据就可能会被排除。
真实性方面,由于被告之间可能存在共同利益或利害关系,他们相互作证的证明力相对较弱。法庭会结合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其他证据来判断证言真假。如果多个证人的证言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且和其他证据不冲突,那真实性就比较高;要是证言前后矛盾、不合理,真实性就值得怀疑。
关联性也很重要,证人说的内容得和案件争议事实相关,只有直接关联的证言,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官会综合这些因素审查证据,根据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采信证言,然后作出公正裁判。作为案件当事人,也得积极提供其他有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