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伤害案件里,民事赔偿项目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的。下面给大家说说一般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哪些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它要根据医院开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再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这些证据来确定。要是赔偿的一方对治疗有没有必要、合不合理有疑问,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接着是误工费,它由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来定。误工时间看治疗医院开的证明。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按实际少拿的收入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算,要是没办法证明收入,就参考受诉法院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算。
护理费呢,得看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时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算法;没收入或者请护工的,就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报酬标准算。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看病或者转院实际花的钱,得有正式票据,票据得和看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对上。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考当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
营养费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考医院的意见来定。
要是伤害造成受害人残疾或者死亡,还得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