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解除合同后撤诉,会出现这几种情况。
从程序上来说,撤诉指的是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判决宣告之前,撤回起诉。法院要是裁定准许撤诉,那诉讼程序就结束了,这就相当于原告没起诉。要是以后当事人有了新的事实和理由,还是能就同一纠纷再次去法院起诉。
在实体权利方面,撤诉可不代表当事人放弃实体权利。解除合同的权利依旧在,如果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还能通过协商或者再次起诉等办法,来主张解除合同。不过要注意,如果当事人撤诉之后又没有正当理由再次起诉,被告就可能拿这个来进行抗辩,法院也可能会更审慎地审查当事人的再次起诉。
还有诉讼费用的问题。撤诉的时候,一般案件受理费是由原告来负担,而且通常是减半交纳。
这么看,起诉解除合同撤诉后,当事人在程序和实体方面的权利是保留了,但再次诉讼时可能会面临审查,还得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所以,当事人决定撤诉前要慎重考虑,把利弊都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