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和解协议是在执行程序里,双方当事人针对执行标的的履行方式、期限等达成的一种协议。要是有一方不履行这个协议,得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对应措施。
2、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生效的法律文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两个选择,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也能就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问题,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时,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恢复条件的,就会裁定恢复执行。而且,执行和解协议里已经履行的部分会被扣除,这意味着已履行部分的效力是被承认的。
3、还能就执行和解协议去起诉。申请执行人也可以选择向执行法院起诉,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这种做法是依据执行和解协议本身的约定来打官司,让被执行人承担不履行协议的违约责任等。
4、申请执行人有选择权,可以综合考虑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自身权益等因素,挑选更有利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法治的不断完善,未来在处理执行和解协议纠纷时,可能会有更明确细化的规则,以更好地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