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能不能要求其他隐名股东出资,得看具体情况。隐名股东就是实际出了钱,但名字没登记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里,而是用别人名义登记的出资人。
要是隐名股东之间签了书面协议,把各自出多少钱、出资金额占比,还有什么时候出资等事儿都写得明明白白。那么要是有股东没按协议出资,其他股东就可以依据协议要求他出钱。这份协议对隐名股东有合同约束力,受到民法典合同编保护。
但要是股东之间没签书面协议,由于隐名投资关系复杂,法律规定也不是特别明确,这时要求其他股东出资,就可能有比较大的法律风险,法院不一定会支持。
另外,隐名股东要求其他股东出资时,还得考虑显名股东和公司的态度。毕竟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代持关系,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
总之,有明确协议时,隐名股东能按约定要求其他股东出资;没有协议,就得仔细考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