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时,有时会遇到一方在判决下达后故意拖延签收判决书的情况。但别担心,这并不影响判决生效时间。
要是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有留置送达的办法。送达人能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后,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能直接把文书留在住所,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这样就视为送达了。
如果没办法留置送达,还能采用公告送达。从发出公告那天开始,过了规定期限,就当作已经送达。
判决书依法送达后,就会开始算上诉期。民事判决上诉期是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刑事判决上诉期是送达之日起十天内。要是上诉期过了,当事人没上诉,判决就生效了。这时,另一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所以,遇到对方拖延签收判决书,不用着急,可按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