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机制,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国经济科技快速发展,掌握了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拥有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知识产权。随着知识产权数量的增多,知识产权转让活动日益活跃,其中向国外转让知识产权的情况也逐年增多。2017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超过40亿美元。在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过程中,如果未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核心知识产权转让行为进行严格的审查,就有可能影响我国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发展可控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培育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优势将带来重大负面影响。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必须对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进行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