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过协议离婚的夫妻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这就导致两人没办法再用协议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给双方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30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带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受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申请相关材料存档。另外,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也会被当成撤回申请。
要是一方撤回申请,另一方还想离,那就可以走诉讼离婚的路。也就是想离婚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两人感情是不是破裂等情况来判决是否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