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的房产是能选择共有的。在离婚官司里,分割夫妻共同房产遵循自愿原则。要是双方都同意不分割房产,继续保持共有的状态,法院一般会尊重大家的意愿,不会强行进行分割。
按照《民法典》的要求,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所以,如果双方在诉讼期间达成一致,都愿意继续共同拥有这套房产,那就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调解书中,明确约定好房产的共有方式,像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
但要注意,维持房产共有之后可能会出现一些麻烦。比如一方想把房子卖了,另一方却不同意。所以,建议大家确定房产共有之后,对房子的使用、管理、处分这些事情都详细约定好,这样能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要是双方没办法就房产共有这件事达成一致,那法院就会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