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生效不一定要经过公证。对于未公证的遗嘱,判断其是否有效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在主体资格上,立遗嘱的人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是立遗嘱的时候,人神志不清楚,没办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那这样立下的遗嘱是没有效力的。比如老人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在迷糊状态下立的遗嘱就不算数。
从意思表示来看,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要是有人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让遗嘱人立遗嘱,或者直接伪造遗嘱,又或者篡改了遗嘱内容,这些情况下涉及的遗嘱或部分内容都是无效的。
遗嘱内容也有要求,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像不能剥夺那些既没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比如家里有个残疾孩子,生活不能自理且没有收入,遗嘱不能把他应得的份额全部剥夺。
不同类型的遗嘱还有各自的形式要求。自书遗嘱要遗嘱人自己亲笔写,签上名字,还要写上具体的年月日。代书遗嘱得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个人代笔,然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日期。打印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每一页上签名并写好日期。
如果未公证的遗嘱符合这些条件,即使没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建议大家立遗嘱时尽量找专业人士咨询,确保遗嘱合法有效,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