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损失能否同时主张,得区分不同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就能主张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有补偿性,目的是弥补守约方因对方违约遭受的损失。
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这样能充分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正常情况下,违约金和损失不能同时主张。因为违约金本身就能补偿损失,同时主张可能让守约方获得过度赔偿,违背公平原则。不过,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时,对于违约金没覆盖的那部分损失,守约方可以继续要求违约方赔偿。
在实践中,守约方要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要是能证明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以此弥补自己实际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