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不一定会延期。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觉得受诉法院或其移送案件的法院没管辖权,向这些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当事人提出后,法院会依法审查。
要是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会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样一来,案件审理进程肯定受影响,通常会延期。因为案件移送、新法院接收和安排审理都得花时间。
要是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不成立,会裁定驳回。这时,案件会按原计划继续审理,不一定延期。只有当事人不服驳回裁定并上诉,上诉程序启动和处理需要时间,才可能导致案件延期。
所以,提管辖权异议和案件延期没有必然因果联系。是否延期,要看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结果,以及当事人后续是否上诉。当事人遇到管辖权问题,要积极配合法院审查,若对结果有异议,可按法律规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