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没有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归属的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处理同居期间财产纠纷时,通常会参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算共同财产。但要是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共有人没有约定,法律也没明确规定时,一般共有视为按份共有。能确定出资额的,按出资额确定份额;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依据取得财产的法律事实判断归属时,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实践中会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分割。像双方共同生产经营获得的收益,购置共同使用物品支付的费用等涉及的财产,通常认定为共有;一方因继承等仅获得己方名下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为避免纠纷,建议在同居前明确财产归属。若有共同购置财产或经营活动,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出资和享有的份额。出现纠纷时,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