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处理重大交通肇事案件时,法院判决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简单来讲,如果有人违反了交通管理方面的规定,引发重大事故,导致有人重伤、死亡,或者让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遭受很大损失,这种情况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要是肇事者在撞人后逃跑了,或者有其他非常严重的情节,那判刑就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比如造成两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而且肇事者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死亡六人以上,事故责任双方相当;还有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肇事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却没办法拿出六十万以上来赔偿等情况。
3、如果因为肇事者逃跑,使得受害人没能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那判刑会在七年以上。也就是说,行为人撞人后为了不承担法律责任而逃跑,导致受害人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4、在实际的司法判案中,法院还会考虑很多别的因素。像肇事者认错的态度好不好,有没有主动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有没有得到受害者或其家属的原谅等,这些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刑。另外,如果肇事者有主动投案、检举立功等表现,按照法律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