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缴纳诉讼费,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用交案件受理费。因为管辖权异议是程序性异议,针对的是案件管辖法院,而非案件实体问题,所以一般上诉阶段不用缴纳诉讼费。
然而,若在管辖权异议上诉时涉及财产案件争议,并且法院最终判定异议不成立,后续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当事人就得按财产案件标准缴纳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比如,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总结来说,单纯的管辖权异议上诉通常不用缴纳诉讼费。但要是涉及财产案件,且异议不成立进入实体审理,当事人就需按规定标准缴纳诉讼费。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要及时关注法院通知,按要求缴纳费用,避免影响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