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保险怎么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这得看保险类型和具体情形来处理。
要是保险是在结婚前就买好,而且保费都交完了,那这保险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拿出来分割。打个比方,有人在结婚前买了重疾险,结婚之后也不用再交保费了,那这份保险的权益就只属于买保险的那个人。
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保险,情况就复杂些。像消费型保险,比如一年期的意外险,保费花出去就没了,不存在分割现金价值的事儿。但储蓄型或者投资型保险有现金价值,是可以分割的。
以夫妻一方为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离婚时有两种处理办法。要是选择退保,退回来的现金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也可以商量让一方继续持有保险合同,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一般是保险现金价值的一半。比如有一份分红型寿险,离婚时现金价值是20万,那持有保单的一方就得给另一方10万。
如果保险是以子女为受益人的,一般就当成夫妻给子女的礼物,保险权益归子女,不参与夫妻财产分割。不过,夫妻双方也能商量着变更投保人、受益人这些情况。
法律建议:离婚分割保险时,要先确定保险购买时间、保费来源等情况。双方最好能心平气和地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