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去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这属于协议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能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要是双方有书面管辖协议,且符合法律规定,发生纠纷时,原告就能按约定向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审查时,会审查管辖协议效力。若协议有效,原告所在地法院会受理案件。
要是对方对管辖协议有异议,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审查该异议,若认定协议有效,会驳回异议;若认定无效,会把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如果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去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因不符合书面形式要求,管辖约定一般无效,案件要按法定管辖规则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