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户搬走一年后回来索要东西,咱们可以这么处理。先看看租赁合同,要是合同里有对租户遗留物品怎么处理的规定,那就按规定来。要是合同写明租户搬走一段时间后没拿走的东西就算是不要了,房东能自行处理,那房东就可以不把东西还给租户。
2、接着看看物品的情况和价值。要是东西已经坏了、找不到了,或者保管这些东西花了不少钱,房东可以跟租户讲清楚。要是东西不值钱,保管起来又费钱,租户来要的时候,就跟他说说东西现在的状况。要是租户还是非要,那就商量一下让他出保管费。
3、还要确定东西到底是不是租户的。让租户拿出能证明东西是他的证据,像购买发票、物品照片之类的,免得有人冒领。
4、要是双方怎么都谈不拢,那就走法律程序。租户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拿出来的证据,像租赁合同、物品交接的记录等,做出判决。
处理这种事儿,房东得冷静,别冲动,用和平、合法的办法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