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两人一起住,法律并没有说不行。当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结束了,相互间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没了。但这并不妨碍两人商量好了之后还住在一起,这种一起住的情况,其实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居住状态。
不过要注意,这种居住方式藏着不少法律风险。先说财产问题,如果住在一起的时候,没有把各自的财产分清楚,很容易出现财产混在一起的情况。像一起出钱买生活用品、交水电费这些事儿,如果事先没说清楚,以后要是闹矛盾了,这些财产该怎么分就会成为大麻烦,到时候扯都扯不清。
再说说人身关系,虽然已经不是夫妻了,但住一块儿难免会有摩擦,可能会产生一些没必要的矛盾。要是一方对另一方做出伤害行为,比如发生家庭暴力,被伤害的那一方不用怕,是可以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像《反家庭暴力法》就给咱们撑腰。
为了避免这些潜在的法律风险,给大家提个实用的建议:离婚后还想一起住,最好签个书面协议,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写得明明白白,比如财产怎么用、怎么分,住在一起的各种费用谁来承担。这样以后就算出问题了,也能按照协议来处理,心里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