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行为和贪污行为的辨别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在主体身份上,侵占行为的实施者通常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里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而贪污行为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像在国家机关里从事公务的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还有被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以及其他依据法律从事公务的人都属于这类。
2、从侵犯的对象来看,侵占行为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权益。贪污行为侵犯的则是公共财物的权益,同时还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3、在实际的表现形式上,侵占行为是行为人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所在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贪污行为同样是利用职务便利,但采用的手段更多样、更隐蔽,比如侵吞、窃取、骗取等,而且往往和公共事务的管理相关。
4、在法律的处理结果上,侵占行为和贪污行为的定罪和量刑不一样。侵占罪的量刑相对比较轻,而贪污罪因为对国家廉政建设制度有危害,量刑会更重。
综合考虑主体身份、侵犯对象、实际表现和法律后果这些因素,就能比较准确地区分侵占行为和贪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