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房子登记在对方父母名下,产权通常归对方父母,不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所以,一般解除同居关系时,不能分割该房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才生效。房屋登记在对方父母名下,从物权登记看,其父母是合法产权人。
但要是同居期间双方对房屋有出资,像共同出资装修、偿还贷款等,可要求对方父母返还出资款项及相应增值部分。要求返还时,得提供出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装修合同等能证明实际出资情况的材料。然后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要求对方父母返还出资款及相应收益。
若双方对房屋产权归属有约定,还有书面协议等证据,就能依据约定主张权利。不过,主张依据约定分割房屋,举证难度大,还会面临法律挑战,建议找专业律师代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