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明确规定同居分手时经济赔偿标准。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保护,不过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可能的赔偿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要是一方在同居时存在过错,像隐瞒已婚事实与他人同居,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能证明是一方所有的财产,就归这一方。无法分清归属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要是一方在同居时为共同生活付出较多,比如承担较多家务、照顾子女等,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多分。
如果双方在同居前或同居期间有经济补偿的书面协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按协议执行。
所以,同居分手时经济赔偿要结合具体情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确定,没有统一标准。遇到这类问题,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