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里,举证期限的确定有门道。它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明确,一种是由法院指定,另一种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不过得经过法院准许才行。
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有不同的时间要求。对于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指定的举证期限不能少于十五天;要是到了第二审案件,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能少于十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限既可以由法院确定,也能由当事人商量好并得到法院同意,但最多不能超过十五天。而小额诉讼案件,举证期限通常不超过七天。
要是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举证期限,那得获得法院认可。虽然协商的举证期限没有明确的上限和下限,但得合理,不然法院也不会准许。
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情况,导致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有困难。这时不用着急,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要是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法院会要求其说明理由。如果当事人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要么不采纳该证据,要么采纳证据但对当事人进行训诫、罚款。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离婚诉讼中,一定要重视举证期限。提前规划好收集证据的时间,遇到困难及时向法院申请延期,避免因逾期举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