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要打官司时,很多时候债权人是能把被告和担保人一块告上法庭的。咱们先了解一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类型,不同类型在诉讼上差别挺大。
要是属于连带责任保证,一旦债务人到了该还钱的时候却没还,债权人就有两个选择。既可以让债务人还钱,也能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完全有权利把债务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一块起诉。
对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有个特殊权利叫先诉抗辩权。这就意味着,债权人得先去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并且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后还是没办法让债务人还清债务,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像债务人找不到且没财产可执行,或者法院已经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等,这些法定情形下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就不管用了,这时候债权人就能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
从法律角度给大家提个建议,在民间借贷诉讼里,如果想把被告和担保人一起起诉,一定得准备好足够的证据。这些证据要能证明借贷关系和担保关系是真实存在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