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想善意取得知识产权,得满足一些特定条件。怎么认定呢?可以参考《民法典》物权编里关于善意取得的通用规定,再结合知识产权本身的特点来判断。
2、先说主体要求,受让人必须是善意的。这里说的善意,就是在获取知识产权的时候,既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转让人其实没有处分权。举个例子,在交易过程中,受让人已经做了该做的审查工作,像查看知识产权证书、确认转让人的身份等,结果还是没发现权利有问题,这种情况下通常就能认定受让人是善意的。
3、价格方面也有讲究,转让得按照合理价格来进行。要是受让人用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拿到了知识产权,那可能就不能算善意取得了。合理价格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这个知识产权在市场上值多少钱、使用许可的情况以及预期能带来多少收益等。
4、完成法定公示程序也很关键。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公示的方式不一样。比如商标权,得进行转让登记;专利权,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只有把这些法定手续都办好了,受让人才有足够的效力去对抗第三人。
要是受让人满足了善意、合理价格以及完成法定公示程序这些条件,就能善意取得知识产权。要是原知识产权人的权益因此受到损害,他们可以找那个没有处分权的人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