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一般未发生的损失不能起诉要求赔偿。赔偿主张遵循损害填补原则,当事人请求赔偿,得证明损害事实已发生。这是因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有确定性和可计算性,法院能据此判断赔偿范围和数额。
但也有例外。要是有充分证据证明损失未来必然发生,且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起诉要求赔偿可能获支持。比如合同违约纠纷中,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预期违约,导致另一方必然遭受后续损失,另一方有权提前起诉要求赔偿预期损失。另外,持续性侵权行为中,部分损失虽未实际产生,但根据已有事实和专业鉴定能合理预见后续损失性质和数额,当事人可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也就是说,未发生的损失大多无法起诉赔偿。但满足特定条件,能证明损失具有必然性和可预测性时,起诉赔偿有法律依据。建议当事人遇到这类情况,先收集好能证明损失必然发生和可预测的证据,再考虑起诉,这样更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