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但房屋没产证,房屋到底归谁,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合同有效,在咱们国家,不动产得完成登记才生效。要是没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从法律上来说,房屋所有权还是归原来的产权人。不过呢,签了合同之后,买方因为这份有效的合同就拥有了债权。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做事,比如协助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要是卖方不配合,买方能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赔偿自己的损失等。
如果合同有无效的情况,像是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跟对方签合同,还损害了国家利益;或者签合同的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等,这种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效力。这时候,双方要回到签合同之前的状态,房屋还是原产权人的,卖方得把买方已经付的购房款还回去。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因为不能怪双方的原因,导致没办法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比如政府政策变了,或者遇到了不可抗力因素等,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卖方把购房款返还给买方,双方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